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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場所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查人員訓練辦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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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考試成積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各科成績均及格者,始認定為訓練及格。但目測檢查人員術科之成績並應符合左列規定,始為及格: 一、黑、白煙濃度之判定,其任何一題之判定值與標準值之誤差不得超過一五%不透光率,平均誤差不得超過七‧五%不透光率。 二、行駛中車輛之車型、速記、黑煙濃度之辨別均應答對九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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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場所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查人員訓練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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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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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私場所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查人員訓練辦法第 7 條規定:「各科考試成積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各科成績均及格者,始認定為訓練及格。但目測檢查人員術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私場所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查人員訓練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