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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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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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3條,基金的會計事務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這表示基金在處理會計事務時,必須遵守特定的會計制度,以確保資金的使用和收支都符合法規要求。舉例來說,基金會計處理時需要按照明確的核定範疇和程序進行記錄,同時必須保持資金的透明度和準確性,以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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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