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跳轉1條文原文📚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氟氯烴管理辦法 第 15 條1.供應廠商除依前條第二項申報各季氟氯烴執行實績外,並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經銷商名單、基本資料、販售對象之用途說明及對應之銷售品名與數量。2.供應廠商及其依前項規定申報之經銷商,始得從事氟氯烴之販售。3.前項販售行為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五年備查。用 AI 讀這條用 Perplexity 問用 ChatGPT 問用 Grok 問匯出 PDF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對照台 0摘要全文要件⊞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專注閱讀 + 對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