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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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所產生之廢氣收集至同一排放管道排放者,其個別污染源除應符合個別檢測項目及頻率規定外,該同一排放管道應依較高之頻率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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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 23 條規定,對數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所產生之廢氣收集至同一排放管道排放者,其個別污染源除應符合個別檢測項目及頻率規定外,該同一排放管道應依較高之頻率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 依據環保署公布的「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23條,對於數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所產生之廢氣收集至同一排放管道排放的情況,規定了同一排放管道應依較高的頻率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這樣的規定是為了確保排放管道的廢氣符合相關的標準,以保障環境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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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