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設置工地標示牌。
  2. 前項標示牌內容,應載明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編號、工地負責人姓名、電話及當地環保機關公害檢舉電話號碼。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