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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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或有前條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情事者,依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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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或有前條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情事者,依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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