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 第 12 條
依第四條申報排放量之資料及依第十條記錄之資料,公私場所應妥善保存六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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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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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四條申報排放量之資料及依第十條記錄之資料,公私場所應妥善保存六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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