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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第 12 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審通過補助之油氣雙燃料車執行抽驗,國內車廠、國外原廠代理商或國內改裝廠應予配合,未配合或抽驗不合格經要求改善仍不合格者,廢止該車型油氣雙燃料車之補助資格。油氣雙燃料車抽驗規範如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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