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 第 9 條

快速跳轉
  1. 1.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實際削減量差額申請後,應自收件日起七日內通知公私場所繳納審查費,自公私場所完成繳費翌日起六十日內完成審查,必要時,並得進行現場勘查。
  2. 2.前項申請經審查不合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公私場所限期補正,補正日數不計入審查期間,總補正日數不得超過六十日。公私場所屆期未補正或超過總補正日數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駁回其申請。
  3. 3.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完成審查後十四日內,通知公私場所領取實際削減量差額證明。

深度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主管機關名詞
  • 公私場所名詞
  • 駁回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第 9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實際削減量差額申請後,應自收件日起七日內通知公私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