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獎勵額度之使用條件如下: 一、排放源自願減量之抵換。 二、總量管制實施時,扣減抵銷超額量。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用途。
  2. 前項第二款之抵換比例如下: 一、於第一期總量管制期間,獎勵額度抵換總量管制排放額度之比例為一比一。 二、前款未扣減完之額度,可保留至下一期使用,其獎勵額度抵換總量管制排放額度之比例,於該期總量管制實施時一併辦理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