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清理機構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一定期間內申請變更登記: 一、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二十日內為之。 二、第五條第三款至第五款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事實發生前二十日內為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