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適用於中華民國管轄之潮間帶、內水、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上覆水域。
  2. 於前項所定範圍外海域排放有害物質,致造成前項範圍內污染者,亦適用本法之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