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製造者,應於設施主體明顯處及自動控制箱(盤)上標示廠牌、型號、生產序號及審定登記字號,並檢附安裝、操作維護及使用手冊、品質服務保證書、出廠證明。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