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環境衛生用藥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環境衛生用藥業者執行回收環境衛生用藥廢容器,連續二年未達公告回收率,中央主管機關得依環境衛生用藥容器材質及裝填內容物種類,指定公告環境衛生用藥業者採押金方式回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