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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機動車輛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機動車輛業者回收之廢機動車輛,應自行、委託財團法人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基金會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可之方式清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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