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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回收之冷媒需由取得主管機關發之販賣許可證者進行販賣或交付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進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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