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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個案審查收費標準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標準所規定之審查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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