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1. 1.中央主管機關為調度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申請調度機關: (一)支付被調度機關所定現有大型焚化廠收受其他直轄市、縣(市)一般廢棄物進廠處理費用。但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二)提供足量清除機具,並於調度期間清除完畢。 (三)進廠車輛、一般廢棄物種類及數量應符合被調度機關管理及作業規定。 (四)確實執行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回收目標。 (五)維護一般廢棄物堆置之環境衛生。 (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二、被調度機關: (一)收取一般廢棄物進廠處理費用,原則不得高於其一般事業廢棄物最低收費標準。 (二)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調度期間執行一般廢棄物處理調度工作。但因故未能執行完畢者,得於期限屆滿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二個月。 (三)調度期間民意溝通及敦親睦鄰相關事宜。 (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2. 2.現有大型焚化廠處理中央主管機關調度之一般廢棄物後,其焚化後之灰渣或焚化再生粒料回運比率,由申請調度機關及被調度機關自行協商;如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管道受阻,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協處。

深度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您的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本條有 1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第 7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調度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申請調度機關: (…」(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