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 6 條

快速跳轉
  1. 1.運作人於申請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前,應檢送廠(場)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2. 2.所有人應檢送依第二條第四項規定製作運送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3. 3.所有人委託運送者,應告知受託運送之運作人已報請備查之運送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執行內容,並納入委託運送契約內。

深度解讀

根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1. 運作人在申請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前,應根據廠(場)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的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報請備查。 舉例:A公司在申請使用特定化學品的許可證時,需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其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以便主管機關備查。 2. 所有人應根據第二條第四項的規定,製作運送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報請備查。 舉例:運輸公司在進行危險化學品運送前,需製作適當的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並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 3. 所有人委託運送者應告知受託運送的運作人已經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運送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的內容,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 6 條規定:「運作人於申請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前,應檢送廠(場)危害預防…」(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