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8

快速跳轉

運作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格式製作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以書面申報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8條,運作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格式製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並且應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不過,若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以書面申報,則不受此限制。 參考資料:根據環保署96年12月17日環署毒字第0960095335號令訂定發布的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達大量運作基準但年運作總量未達100公噸者,應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10日前申報前3個月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運作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格式製作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應以網…」(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