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規定界定評估範疇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現場勘察、舉行公聽會時,應考量下列事項,邀集專家學者參加: 一、個案之特殊性。 二、評估項目。 三、各相關專業領域。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2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