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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環境基本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級政府對再生性資源,應採預防措施予以保護;對於已超限或瀕臨極限利用之稀有資源,應定期調查評估,並採改善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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