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 第 14 條
依本辦法辦理之評審作業、獎勵及相關示範宣導活動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不得向參選者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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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辦法辦理之評審作業、獎勵及相關示範宣導活動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不得向參選者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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