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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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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所謂通信,係指使用電子通信工具或器材傳遞公務上之消息而言,其範圍包括有線電通信、無線電通信及密碼密語等。所謂通信維護,乃指公務人員對通信保密應遵守與注意之事項,有關通信保密之技術與方法專業機關須有法令者,依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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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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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第 39 條規定:「本章所謂通信,係指使用電子通信工具或器材傳遞公務上之消息而言,其範圍包括有線電通信、無線電通信及…」(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第 3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