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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第 4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陪同外國來賓參觀訪問人員,對其所詢問題、拍照攝影、描寫記載等事項,應隨時密切注意不得超出機密範圍,否則應予婉言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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