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7-1

快速跳轉

前條設備經查驗合格後,由新聞局發給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者,應於六個月內依法辦妥設立登記。 前項錄影節目帶業之許可證,由新聞局委託該管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發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經查名詞
  • 設立登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第 7-1 條規定:「前條設備經查驗合格後,由新聞局發給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者,應於六個月內依法辦妥設立登記。 前項錄影…」(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第 7-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