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法 第 3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外語節目僅以原音播出者應附中文字幕。
- 教育、資訊及娛樂性節目應顧及各語群及聽障視障觀眾之需要,並應適度提供地方語言教學節目。
- 地方戲劇或文化藝術節目,為表達其特色,應以地方語言製播,並附中文字幕。
- 電臺並應提供字幕解碼訊號,供觀眾選擇。
- 新聞性節目應酌量以外國語文播出,以適應國際化之需求。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共電視法 第3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