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 關於本會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二) 關於本會組織編制、職務列等及歸系之擬辦事項。 (三) 關於本會職員任免、遷調及銓審動態之擬辦事項。 (四) 關於本會人員進用、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擬辦事項。 (五) 關於本會人事管理事項。 (六) 其他有關人事行政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本會職員薪給、待遇、補助費、福利互助、輔建貸款及自強活動之擬辦事項。 (二) 關於本會職員差假、勤惰、獎懲及考績事項。 (三) 關於本會職員訓練、進修之擬辦事項。 (四) 關於本會職員退休、資遣、撫卹、公保及眷屬疾病保險之擬辦事項。 (五) 關於本會職員出入境之擬辦事項。 (六) 關於人事資料登記、保管及分析運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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