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施行前,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之香港或澳門居民,除來臺就學者外,得視同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