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大眾傳播人士來臺參觀訪問採訪拍片製作節目許可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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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節目之播送,依廣播電視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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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前條節目之播送,依廣播電視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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