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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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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報告事項如左: 一、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三、各種法規公布、修正、廢止事項。 四、各種考試辦畢後報院准予備查事項。 五、各種考試錄取人員學 (實) 習期滿成績合格事項。 六、各種檢覈及 (合) 格報院准頒證書事項。 七、其他有關部務之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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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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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名詞
  • 准予備查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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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第 5 條規定:「本會議報告事項如左: 一、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三、各種法規公布、修正…」(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