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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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討論事項如左: 一、關於施政計畫、重點工作項目。 二、關於預算、決算事項。 三、關於重要法規事項。 四、部長交議事項。 五、其他有關考選行政之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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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第6條的規定,本會議討論事項包括關於施政計畫、重點工作項目、預算、決算事項、重要法規事項、部長交議事項,以及其他有關考選行政之重要事項。依據這項法規,這些討論事項是部務會議的主要討論內容。 舉例來說,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部務會議應該討論包括施政計畫、重點工作項目在內的重要行政事項,並且根據預算法相關規定,討論預算、決算事項的程序。另外,考選行政可能涉及一些重要的法規事項,部務會議也應該對這些事項進行討論和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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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