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閱卷規則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論式試卷由典試委員、閱卷委員評閱;測驗式試卷採電子計算機評閱。
  2. 試卷之評閱,得採行線上閱卷。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