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委託辦理試務辦法 第 8 條
快速跳轉
考試辦理竣事,受委託辦理試務機關應將考試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函送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並於完成各項考試程序後請頒考試及格證書。
回 考選部委託辦理試務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考試辦理竣事,受委託辦理試務機關應將考試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函送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並於完成各項考試程序後請頒考試及格證書。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