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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 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訓會依前條第三項規定處理前,應派員前往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調閱相關文件與訪談相關人員,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與受訪談人員應予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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