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檢覈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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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律師檢覈辦法第 1 條,根據參考法條中的律師法第三條第四項規定,法律系教授應理解其對於律師檢覈辦法的訂定所起的影響。這項法條明確規定了律師檢覈辦法的訂定依據,並且將影響到律師資格的審查以及認定。根據最新的裁判書或判決書,可以具體舉出與律師資格審查相關的案例,以證明對於這項法條的理解和適用。
- 第十七條第三項條文
- 第三條第四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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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