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取得部分科目免試資格者,其免試科目為建築環境控制。
  2. 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取得部分科目免試資格者,其免試科目為建築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
  3. 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取得部分科目免試資格者,其免試科目為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營建法規與實務、建築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