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考試視類科需要,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增減或暫停辦理之。
  2. 每年擬舉辦考試類科,應於考試前一年公告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