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考試規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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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考試以筆試或筆試及實地考試方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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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檢定考試規則第7條,檢定考試可以以筆試或筆試及實地考試方式進行。這代表著考試方式可以是書面測驗或者書面測驗加上實地考試。 舉例來說,根據《中華民國法官三司法考試法》,法官考試是一項檢定考試,其中包含書面測驗和口試,符合了檢定考試規則第7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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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