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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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與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員工給與之規劃及擬議事項。 二、關於政務官退職酬勞金給與之擬議及發放事項。 三、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之核轉及研究建議事項。 四、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資遣案件之擬議事項。 五、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保險業務之研究建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員工給與之規劃及擬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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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官名詞
- 核名詞
- 資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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