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第 5 條
快速跳轉
考訓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考績、考成、考核、獎懲之研究建議及執行規劃事項。 二、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訓練及進修之協調、審議及執行規劃事項。三、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勳獎、榮典、褒揚、表揚、激勵之擬議及執行事項。 四、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懲處、停職、復職、免職之擬議及執行事項。 五、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服務、差勤之研究建議及辦公時間之擬議執行事項。 六、其他有關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考勤及訓練之執行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核名詞
- 懲處名詞
- 停職名詞
- 復職名詞
- 免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