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本會年度施政方針與計畫之研擬及管制事項。 二、關於委員會議及會務會議之議事事項。 三、關於考試院院會議事之聯繫、彙整事項。 四、關於國會聯絡、新聞聯絡及公共關係等事項。 五、關於文書、檔案、印信、庶務、出納及財產管理等事項。 六、關於資訊管理事項。 七、關於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