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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34 條(經各種考試及格轉任公務人員)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及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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