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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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現任警察官改任之官等,在本條例施行前依法取得升官等任用資格者,於升任時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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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條條文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15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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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