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考成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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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考成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下列規定: 一、一次記二大功者,晉薪級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至本資位最高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成者,不再晉薪級,改給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專案考成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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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交通事業人員考成規則第9條所述,專案考成應於有重大功過時進行,並且其獎懲依據如下規定。首先,一次記二大功的人員會晉升薪級一級,並給予一個月薪資總額的一次獎金,如果已敘至本資位最高級者,則給與二個月薪資總額的一次獎金。然而,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成者,不再晉薪級,改給二個月薪資總額的一次獎金。其次,一次記二大過者將遭免職處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專案考成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 參考資料是根據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整理所提供的法條釋義,這些規定都基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的規定,有關免職處分也涉及到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的相關規定。
- 免職名詞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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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