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 3 條
各機關僱用約僱人員時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年齡未滿六十五歲,並具有擬任工作所需之知能條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該法規的詳細內容。因為我是根據給定的參考資料進行回答,而在參考資料中並沒有提到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 3 條的相關內容。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