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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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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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前述法規,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 2 條明確指出,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其中,根據法條第 2 條,各機關學校包括哪些具體單位範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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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