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使他人加入或不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亦不得要求他人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有關之選舉活動。
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使他人加入或不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亦🙅♂️不得要求他人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有關之選舉活動。
維護公務人員執行公權力之威信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