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25

快速跳轉

各層負責人員處理該管業務,應依左列規定行之: 一、對依權責賦予逕行處理之事件,除因差假奉准由他人代理其職務者外,應負責主動辦理。 二、對依職權不得逕行決定之事件,應擬具具體意見,簽請上層示後再行辦理或以簽稿併送方式送陳核定。 三、各層負責人員擬辦、審核及核定之文件,其範圍另以行政院主計處分層負責明細表列舉規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案例。

  • 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第 25 條規定:「各層負責人員處理該管業務,應依左列規定行之: 一、對依權責賦予逕行處理之事件,除因差假奉准由他人…」(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