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 第 2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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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各單位依行政院主計處分層負責明細表規定處理業務,由副主計長及各層主管隨時抽查,如發現錯誤,適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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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處各單位依行政院主計處分層負責明細表規定處理業務,由副主計長及各層主管隨時抽查,如發現錯誤,適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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